本报讯 记者王卢莎报道 4月19日,记者从丹东市人大常委会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丹东市通过制定地方性法规《丹东市机动车停放条例》,破解停车难问题,条例自5月1日起正式施行。
近年来,随着丹东市社会经济迅速发展,全市机动车保有量持续快速增长。市区车辆与停车泊位比率距国家规定的科学配比还有较大差距,停车泊位缺口较大。破解停车难问题,单靠政府行政管理难以完成,有必要通过制定地方性法规,在全社会形成共治理念、构建共治体系。为此,丹东市制定机动车停放条例,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补充,并将作为丹东市地方法规正式实施。
该条例共计三十一条,从立法目的、适用范围、职责划分、停车设施的规划与建设、使用与管理、机动车停放行为管理等方面作出具体规定,并对停车场管理、道路停车管理、停车泊位设置和调整等方面,都做了明确的规定。
丹东市将严格按照机动车停放条例,切实加大执法力度,有效维护好、保障好城市停车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