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消协发布消费提醒

预付式消费要适度理性

辽宁日报 2023年03月15日

本报讯 记者赵铭报道 随着预付式消费方式的流行,一些问题也随之而来。3月14日,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省消协发布预付式消费提示,提醒广大消费者适度理性地进行预付式消费,发生消费纠纷后要及时依法维权。

消费者在进行预付式消费前,应当实地考察经营者的经营环境、设备设施、行业口碑。切勿被低价优惠活动所诱惑,特别是对于尚未开业提前吸纳会员的经营者,消费者更应提高警惕。办理预付卡进行充值时,应尽可能减少充值金额,并在短时间内消费完成,尽量办理月卡或季卡,谨慎办理年卡或是两年以上期限的卡,避免遭遇较大经济损失风险。对于经营者给予的优惠条件、服务期限等服务承诺,均应当以书面形式予以固定,避免日后发生纠纷没有凭证。

签订预付式消费合同时,消费者应当全面细致阅读格式合同的条款内容,如果合同中缺少关键信息、合同相对方信息不明确、双方权利义务不对等,应与经营者协商修改、补充完整或附加合同内容。要向经营者索要办卡发票等凭证并妥善保存,电子方式转账办卡要核实收款人信息,截图保存转账支付记录等数字化证据。在每次进行消费时,要核实消费记录、服务次数、账户余额等信息,注意留存书面或电子记录。

消费者办理预付卡后,要经常关注经营者的经营状况,若遇到经营者“跑路”或者产生其他纠纷时,若与经营者协商无果,可以向经营者所在地或争议发生地的消费者协会和市场监管部门投诉,进行调解。调解失败,消费者可以依据有效证据向经营者所在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起诉阶段还可以由法院进行诉前调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