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耕作层土壤保护须持续用力久久为功

辽宁日报 2023年03月03日

本报记者 赵 静

“加强耕作层土壤保护须全社会共同关注,持续用力,久久为功。”作为农业界的住辽全国政协委员,盘锦市政协副主席潘元松一直关注耕作层土壤保护问题,他曾在全国政协十三届四次、五次会议上提交提案,呼吁国家重视建设项目占用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保护问题,得到自然资源部等部门的积极回应。

潘元松认为,耕作层土壤是珍贵的不可再生资源,将建设项目占用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出来,用于土地开发、整理、复垦项目或其他需要土壤的项目,对于提高新补耕地质量、实现藏粮于地、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十分重要。为此,他建议,国家应对耕作层土壤进行强制性保护,明确规定地方政府、建设单位、监管部门的法定义务,同步改革耕地开垦费和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制度,实行“谁占用、谁付费”。

对于潘元松的建议,自然资源部在答复中给予充分肯定,并在起草相关法律条款中积极采纳,提升耕作层剥离再利用工作的法律地位。2022年8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黑土地保护法》第21条,对建设项目占用黑土地进行了严格规定:“建设项目不得占用黑土地;确需占用的,应当依法严格审批,并补充数量和质量相当的耕地”“建设项目占用黑土地的,应当按照规定的标准对耕作层的土壤进行剥离。剥离的黑土应当就近用于新开垦耕地和劣质耕地改良、被污染耕地的治理、高标准农田建设、土地复垦等。”同时该法第33条也明确规定,如违反第21条规定,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处以罚款。这也是我国第一次对耕地耕作层进行立法保护,意义重大。

2022年9月,自然资源部对《耕地保护法(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其中第37条对“耕作层剥离”保护也进行了规定。对此,潘元松表示将于今年全国两会期间继续提交提案,呼吁将自然资源部门的监督前置到建设项目施工许可前,同时增加对违反第37条的法律责任条款,以增强法律的刚性约束力,让耕地耕作层切实得到有效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