岫岩满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

法治护航让民营企业更有获得感

辽宁日报 2023年03月03日

周 冲 本报记者 黄 岩

“土地使用权纠纷怎么处理呀?”“能到我们企业走一走吗?给我们做个安全生产警示教育”……近期,随着企业生产跑出“加速度”,岫岩满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建立的服务企业微信群里信息不断。去年以来,岫岩县检察院常态化开展检察官进企业、涉案企业回访等活动,帮助民营企业解决“看得见”的问题、防范“看不见”的风险,截至目前,共走访民营企业89家,以法治护航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迈出坚实步伐,切实做到“企业有需求、检察有回应”,让民营企业有实实在在的获得感。

用足用好法律监督手段,办准办好每件涉民企案件。“感谢检察机关依法履职、担当尽责。”近日,在岫岩县检察院举行的营商环境座谈会上,某涉案企业代表现场赠送锦旗。此前,在办理该企业非法占用农用地案件中,办案检察官没有“就案办案”,而是深入了解企业认罪认罚、恢复植被、已办理征占林地手续等情况,认定犯罪危害结果已经消除,符合犯罪情节轻微的不起诉条件。去年以来,岫岩县检察院在依法严惩破坏营商环境犯罪的同时,严格贯彻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通过多部门联席会议、公开听证等方式,对两家涉案企业及犯罪嫌疑人作出不起诉决定,避免“案子办了、企业垮了”,实现了办案三个效果有机统一。

办案既要治标又要治本。岫岩县检察院全力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工作,从办理一起案件、帮助堵漏建制,到带动一批企业、引导合规经营,再到规范一个行业,推动协同治理,目前已对4家涉案企业启动相关程序。“我们加大对涉民企案件的诉讼监督和审判监督力度,坚决纠正损害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为市场主体营造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岫岩县检察院检察长黄大新说。据了解,岫岩县检察院充分发挥侦查监督与协作办公室职能作用,一年来共提前介入引导侦查案件48件,发出违法通知书3份,防止出现以刑事手段插手经济纠纷等违法行为;依托民事检察职能,深入排查应当立案而不立案、超期审理等问题,共发出检察建议18份,回复整改率达100%。

好环境成就好企业,增信心重在优环境。为促进民营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岫岩县检察院不断创新法律服务模式,搭建“检企共建”平台。通过加强与工商联的沟通联系,及时协调解决民营企业反映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等问题,截至目前,共收到书面诉求21件,均已办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