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民政厅关于社会团体2021年年度检查结果公告

下列社会团体按规定参加2021年年度检查,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将社会团体2021年年度检查结果公告如下:
辽宁日报 2023年02月03日

(下转第九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