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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全力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打造对外开放新前沿。积极融入共建“一带一路”,积极推动东北海陆大通道建设,推动基础设施“硬联通”和规则标准“软联通”,高水平参与中日韩经贸合作和中蒙俄经济走廊建设,高质量建设辽宁自贸试验区、金普新区、大连太平湾合作创新区等开放平台,推进沈阳中欧班列集结中心、大连东北亚国际航运中心建设。推动外贸优化升级,深入实施“外贸双量增长”计划,培育一批省级跨境电商产业园区,鼓励企业建设公共海外仓,打造辽宁市场采购贸易2.0版。强力推动招商引资,开展产业链招商、资本招商、科技招商、以商招商,有效整合闲置楼宇、停缓项目,变资源“存量”为招商“增量”。深化东北三省一区合作,打造辽苏、京沈、沪连对口合作升级版。
(七)加快“一圈一带两区”建设,促进区域协调发展迈出新步伐。加快沈阳现代化都市圈建设,加快沈阳“一枢纽、四中心”建设,支持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先行先试,加快沈抚同城化步伐,持续推动都市圈同城化、一体化发展。推动辽宁沿海经济带高质量发展,大连对标自由贸易港,全力打造国际性枢纽港,加快建设锦州区域中心城市,推动沿海地区海洋经济、临港经济协同发展,建设海洋经济强省。推动辽西融入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先导区建设,加强通道融合对接,打造清洁能源供给地,建设京津冀科技成果孵化基地和创新创业示范基地、高水平中试基地。推动辽东绿色经济区建设,建设绿色低碳产业集聚区,培育建设绿色农产品产地专业市场,建设重点生态功能区,打造全域旅游示范区。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建设,有序推进城市更新,改造老旧小区1200个,新建改造各类老旧管网6600公里。大力发展县域经济,培育一批工业强县、特色农业县、生态旅游县。
(八)推动绿色发展,建设美丽辽宁。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扎实推进重污染天气消除、臭氧污染防治、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推进辽河流域综合治理、县级以上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渤海(辽宁段)综合治理,有效管控土壤污染等环境风险。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统筹开展生态保护修复,完成营造林125万亩,草原生态修复29.8万亩,积极推进以辽河口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强化水土流失综合防治。推进绿色低碳循环发展,完善碳达峰、碳中和政策体系,推动能耗双控向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转变,开展重点行业节能升级改造,大力发展风电、光伏发电,安全有序发展核电,推动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扎实推进清洁能源强省建设。
(九)持续增进民生福祉,不断提高人民生活品质。确保就业大局稳定,深入落实就业优先战略,抓好重点群体就业,促进高校毕业生更加充分就业,确保零就业家庭至少1人实现就业。健全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推进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省级统筹,完善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制度,落实异地就医结算,持续提高困难群众救助保障水平。繁荣发展社会事业,推进健康辽宁建设,深化医疗、医保、医药联动改革,加强省、市、县三级公立医院基础设施建设,组建50个左右的紧密型县域医共体,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文体事业水平,繁荣文艺创作,系统化推进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和利用,大力发展全域旅游;推动辽宁“三大球”振兴发展,大力发展冰雪运动,积极申办第十五届全国冬运会,办好省第十四届运动会。
(十)统筹发展与安全,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辽宁。着力保障粮食能源安全,积极拓展外部能源供应能力和省内能源储备能力,不断优化和调整粮食储备规模和布局。切实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加快处置“烂尾楼”,扎实做好保交楼工作,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3万套;全面实施农信机构化险改革,继续推进城商行“一行一策”化险改革;防范化解隐性债务风险,兜牢“三保”底线。切实维护公共安全,落实好中央关于优化调整疫情防控措施的决策部署,加快老年人等重点人群疫苗接种;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坚决防止重特大事故发生;提高食品安全监管水平,严厉打击药品领域违法犯罪行为;完善应急管理和物资保障体系,提高防灾减灾抗灾救灾能力;强化社会治安整体防控,确保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各位代表,实现2023年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艰巨、责任重大、使命光荣。我们决心按照本次会议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辽宁振兴发展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攻坚克难、勇毅前行,奋力在新时代东北振兴上展现更大担当和作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