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王荣琦报道 记者1月16日获悉,近日,大连市印发《大连市美丽河湖建设工作方案》,明确将围绕“清水绿岸、鱼翔浅底、人水和谐”的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目标,着力推进全市“十四五”国考河流美丽河湖建设,力争用3年时间建成8个美丽河湖,进一步提升水生态环境和城市品质,让市民享有更多生态环境获得感和幸福感。
根据方案,大连市将坚持生态优先、系统治理、科学引导、共享共治的工作原则,稳步有序推进美丽河湖建设。今年,率先将碧流河、英那河、庄河建成美丽河湖;2024年,将大沙河、湖里河、浮渡河建成美丽河湖;2025年,将复州河、登沙河等其他国考断面所在河流全部建成美丽河湖。
大连市明确美丽河湖建设需要满足3项“硬条件”,在水资源方面,具有稳定的补给水源,水体流动性良好,河湖生态用水得到有效保障,稳定实现“有河有水”;在水生态方面,河湖水域及其缓冲带生态环境功能得到维持或恢复,生物多样性得到有效保护,有代表性的鱼类、水生植物等土著物种得到重现,稳定实现“有鱼有草”;在水环境方面,流域内各类污染物排放得到有效控制,河湖水质实现根本好转或水质稳定达到优良,公众的景观、休闲等亲水需求得到较好满足,人民群众的生态环境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显著增强,稳定实现“人水和谐”。
大连市明确建立奖惩机制,对入选国家、省级美丽河湖优秀案例的区市县政府、先导区管委会,下一年度优先安排生态环境治理和生态修复项目入库,并通过省河流断面污染补偿资金给予支持。建立美丽河湖退出机制,原则上以3年为周期开展评估,对流域内生态环境质量出现严重退化、群众反映生态环境问题强烈并长期得不到有效解决、发生重大生态环境事故导致流域内生态环境质量严重退化等情况,取消美丽河湖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