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案审查委员会主任 秦 喆
(2023年1月15日)
各位委员:
我受提案审查委员会委托,向大会报告提案审查情况。
会议期间,省政协委员、政协各参加单位、政协各专门委员会和各界别组,积极运用提案协商议政、凝聚共识、履职尽责,征集到的提案选题精准、内容丰富、建议具体,充分彰显了广大政协委员的政治自觉、责任担当和智慧力量。截至1月14日上午9时,共征集提案449件,其中,集体提案79件,委员提案370件。
提案审查委员会和大会提案组,依据提案工作条例和提案审查工作细则,对上述提案进行了认真审查,提出了明确审查意见,并经主席团常务主席会议和主席团会议审议。
准予立案435件。其中,经济发展方面的提案134件,占比30.8%;乡村振兴方面的提案51件,占比11.7%;民生改善方面的提案90件,占比20.7%;社会建设方面的提案78件,占比17.9%;生态文明建设方面的提案32件,占比7.4%;文化建设方面的提案50件,占比11.5%。
不予立案14件。其中,委员主动撤案的1件,内容空泛、没有具体建议的1件,属于学术研讨的1件,涉及秘密的2件,超出本省管理权限范围的3件,所提建议滞后的6件。所有不予立案的提案,我们都逐一与提案者及时进行了沟通,得到了提案者的理解和同意。
本次会议提案主要有三个特点:一是围绕深入学习贯彻中共二十大精神广泛凝聚共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宣传贯彻中共二十大精神,充分运用提案加强思想政治引领,广泛凝聚共识,切实发挥提案助推把党的主张转化为社会各界共识和行动的积极作用。二是聚焦全省中心工作和增进民生福祉协商议政。紧紧围绕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聚焦实施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紧扣增进民生福祉、提高人民生活品质,建真言、谋良策、出实招。三是充分运用提案履职尽责积极踊跃。集体提案的征集和立案数量明显增多,在整体提案中所占比重不断增加,形成了量升质优的良好局面。委员参与的热情较高,共有280名委员立足各自工作领域和专业特长认真撰写提交提案,其中,新提名委员134名,占提交提案委员总数的47.8%,充分体现了委员通过提案建言履职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大会闭幕后,会上立案提案集中交由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省高级人民法院和省人民检察院等系统办理。本次大会提案截止日期以后收到的提案,将按日常提案审查程序审查、立案和交办。
报告完毕,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