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 坤
改革“一子落”,发展“全盘活”。
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高质量实施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离不开深化重点领域改革。“深化重点领域改革”,成为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上代表们热议的高频词。
当前,我省改革已步入“深水区”,进入“攻坚期”,面临的是更为深层次的问题和更为复杂的矛盾。我们既要改革不适应实践发展要求的体制机制,破除掣肘振兴发展的障碍,又要确立解决问题的举措,不断构建新的体制机制,既要勇于“破”,更要善于“立”,在清除障碍、解决问题中激发活力、增添动力,在“破”与“立”中育新机。
“破”要破得准。要找准“突破口”、破在“关键处”,持续推进优化营商环境、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培育壮大民营经济等重点领域改革,扛起“破”的担当,拿出“破”的勇气,坚决摒弃惯性思维,摆脱路径依赖,整治顽瘴痼疾,以坚决彻底的“破”为振兴发展扫清障碍。
“立”要立得稳。要适应新时代、促进新发展,咬定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目标任务,以新思路、新办法建立适应高质量发展的新体制、新机制。要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推动惠企强企政策免申即享、直达快享;制定实施新一轮深化国有企业改革行动方案,健全市场化运营机制;制定出台推动民营经济加快发展的政策举措,大力支持民营经济改革创新、转型升级,以实实在在的“立”为振兴发展增强新动能。
攻改革之坚,如攀万仞之峰,看似寻常最奇崛,成如容易却艰辛。要牢牢牵住深化重点领域改革这一“牛鼻子”,勇闯深水区、敢啃硬骨头,有破有立、破立并举,以改革的新作为、新成效为辽宁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提供强大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