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王坤报道 日前,经大连市委批准,大连市纪委监委对大连市星海湾开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刘达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刘达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背弃初心使命,身为国有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导致本单位违纪违法问题多发频发,制作并提供虚假材料,干扰巡察工作;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违规发放津补贴;违反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个人或少数人决定重大问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占有公款,在工程承揽、工程款支付、动迁补偿金额确定及拨付等方面为他人提供帮助,非法收受巨额财物;滥用职权,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
刘达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廉洁纪律,其行为已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大连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大连市委批准,决定给予刘达开除党籍处分;由大连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