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县人民检察院筑牢虚假诉讼“防护网”

辽宁日报 2022年12月23日

本报讯 为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实现司法公正,2022年8月,朝阳市首个虚假诉讼监督与协作办公室正式成立。朝阳县人民检察院、朝阳县人民法院共同制定签署了《设立虚假诉讼监督与协作办公室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合力打击虚假诉讼,维护司法秩序。

按照《实施细则》,县法院在立案大厅设立“虚假诉讼监督与协作”窗口,县检察院指派检察干警轮流驻窗口办公,依法履行检察监督职责,受理虚假诉讼案件线索,与法院干警共同为群众提供有关虚假诉讼的法律咨询。向办事群众发放《防范虚假诉讼风险告知书》,告知群众提起诉讼应当是自己真实的意识表示,提供的证据材料应当真实,否则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这一协作机制充分发挥了法检两院各自的职能作用,强化了对虚假诉讼的预警与防控。通过信息共享及时发现案件线索,开拓案件来源,充分发挥好配合、制约、监督作用,进一步加大对于虚假诉讼的打击力度,引导当事人通过正当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成 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