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有力有效监督 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辽宁日报 2022年12月22日

本报讯 记者刘家伟报道 12月20日,记者从海城市纪委监委获悉,自今年营商环境监督行动开展以来,海城市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一起抓,把人民群众和市场主体满意度作为检验监督行动成效的根本标准,当好践行者,解决真问题。截至目前,人民群众和市场主体对营商环境满意率为92.1%,对营商环境明显变化的感知度达到94.3%。

海城市积极开展行政执法领域专项巡察,梳理30个部门依法履职方面问题70个,并对12345政务服务平台受理的95件营商环境诉求件妥善处置并逐一分析问题成因,还选择10家企业和20名市场主体法定代表人作为营商环境监测点和“观察哨”,聘请市委下派的81名驻企“第一书记”担任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员,以企业视角,审视政府部门问题。同时,还推动全市90个市直部门和镇街建立完善了政治责任、法律责任、业务责任、风险责任和协同责任清单,权利义务“一表网尽”。

与此同时,海城市全面提档升级“阳光三务”工程,累计公开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务、村(居)务、财务”信息44.1万条,29个村(社)追溯公开到2000年,带动了其他各领域办事公开。建立纪检干部助企工作机制,联系新上项目企业,全流程跟办手续。目前,帮助企业解决燃气管道改线、农民工保证金账户变更等问题45个。深化大数据运用,推广“e码监督”,实时受理问题、评价反馈,全程跟踪解决各类诉求问题268个。

此外,海城市多部门联动建立线索移送和研判提取机制,针对社会关注热点主动出击,深挖违纪违法问题。制定营商环境重点项目全程跟踪、“110”提前预警、企业“办否”备案、定期抽查回访等制度,强化事前、事中、事后立体化监督,完善“有求必应、无事不扰”服务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