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王坤报道 为确保群众“有所呼”、职能部门“有所应”,对违纪违法问题及时查处,坚决惩治基层“微腐败”,今年以来,本溪满族自治县纪委监委在全面开展“阳光三务”基础上,探索村级“阳光三务”平台线索移送办法,群众在线投诉问题,职能部门随时研判、限时回复、及时处置,同步向同级纪检监察机关移送问题线索。
县纪委监委制定村级“阳光三务”问题线索移送暂行办法,明确村级“阳光三务”平台接到群众反馈问题5个工作日内,相关职能部门必须及时研判,并将问题线索同步向同级纪检监察机关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对接收的问题线索进行初步审查,10个工作日内提出受理意见。对予以受理的问题线索,一般应在90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县纪委监委还规定,问题线索办理完毕后10个工作日内,纪检监察机关将办理结果书面告知移送问题线索的职能部门。
本溪满族自治县纪委监委安排正风肃纪监督员、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成员负责“阳光三务”平台上群众反馈信息的录入初审和后期监督管理。村(社区)工作者以网格为单位,广泛宣传“阳光三务”平台,让群众对平台使用方法应知尽知。
“阳光三务”问题线索移送办法应用后,群众有诉求随时通过手机平台投诉,相关职能部门及纪检监察机关第一时间掌握群众诉求,及时处置,有效化解基层矛盾。本溪满族自治县观音阁街道向阳社区有一名失独上访群众,原来对社区及相关职能部门总因为各种猜忌产生矛盾,了解到“阳光三务”平台后,她经常关注平台信息发布,并与基层干部密切沟通交流,形成良性互动,最终打开心结、化解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