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刻把握全过程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属性

辽宁日报 2022年12月06日

任 鹏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强调,全过程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属性,是最广泛、最真实、最管用的民主。深刻认识和把握这一重要论述,对于新时代新征程继续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建设、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具有极为重要的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

本质属性是对全过程人民民主重要地位和意义的明确

全过程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属性。一方面,本质属性是中国共产党在追求民主、发展民主、实现民主过程中对民主地位的新认识。中国共产党自成立以来,就把实现人民当家作主作为我们党始终不渝的奋斗目标。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鲜明提出革命任务“中心的本质的东西是争取民主”,领导中国人民为争取民主、反抗压迫和剥削进行了艰苦卓绝的斗争,取得新民主主义革命胜利,建立新中国,实现了中国从几千年封建专制政治向人民民主的伟大飞跃。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我们党领导人民建立和巩固国家政权,确立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保证了“我们的这个社会主义的民主是任何资产阶级国家所不可能有的最广大的民主”。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我们党深刻总结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正反两方面的历史经验,不断推进人民民主的制度化、法治化,创造性提出“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人民民主制度及其实践形式更加完善更加丰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深化对人民民主实践特征的认识,提出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大理念,作出“全过程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属性”的重大论断,这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历史逻辑、理论逻辑与实践逻辑交互作用的必然结论,是对全过程人民民主重要地位的明确。另一方面,本质属性是我们党对全过程人民民主特性的新把握。从质的规定性来说,全过程人民民主不仅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表现特征,更是其之所以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内在依据。对社会主义民主政治而言,全过程人民民主是在“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就没有社会主义现代化,就没有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基础上的进一步深化。从区别性来看,全过程人民民主是比资本主义国家的民主更高更切实的新型民主。它是全体人民广泛参与的人民民主,是全过程的民主参与,是用来解决人民需要解决问题的民主,切实规避了资本主义国家的民主弊端。

科学揭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展规律

全过程人民民主是新时代中国共产党人不断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理论创新、制度创新、实践创新的经验结晶,是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鲜明特征和显著优势的全新概括,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实践形态。全过程人民民主这一重大理念的提出,标志着我们党对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展规律的认识达到新高度。

其一,全过程人民民主在“最广泛”的参与形式中揭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规律。历史上,奴隶主民主制和资产阶级民主制,都是少数人享有民主权利。社会主义民主是最广泛最真实最管用的民主,本质上就要求广大人民群众真正平等地、真正普遍地参与国家事务。我国的全过程人民民主坚持人民至上的根本立场,构建起覆盖14亿多人民、56个民族的民主体系,实现了民主观念深入人心、民主参与广泛持续、民主实践深深融入人们的日常工作和生产生活,使最广大人民的意愿得到充分体现、最广大人民的权利得到充分实现、最广大人民的利益得到充分保障。

其二,全过程人民民主在“最真实”的运行实践中揭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规律。以人民当家作主为本质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是最真实的民主,必然要求和体现人民对公共生活的全过程参与,必然要求保证这一全过程参与的制度程序和参与实践的完整性。我国的全过程人民民主是全链条、全方位、全覆盖的全新民主形态,既有完整的制度程序,也有完整的参与实践,形成了全面、广泛、有机衔接的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构建了多样、畅通、有序的民主渠道,把选举民主与协商民主结合起来,把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贯通起来,涵盖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等各个方面,使国家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各环节、各方面都听到人民的声音、反映人民的愿望。

其三,全过程人民民主在“最管用”的实际效能中揭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规律。马克思主义认为,民主的存在必须具备一定的意义。民主的真正意义归根结底是为了解决群众的问题。我国的全过程人民民主实现了过程民主和成果民主、程序民主和实质民主、直接民主和间接民主、人民民主和国家意志相统一。实践充分证明,全过程人民民主在中国行得通、很管用,使得人民享有广泛权利、人民民主参与不断扩大、国家治理高效、社会和谐稳定以及权力运用得到有效制约和监督,从而为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创造经济快速发展奇迹和社会长期稳定奇迹提供了重要保障。

保障人民当家作主是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根本目的

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将“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保障人民当家作主”作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战略部署之一。保障人民当家作主必须通过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来实现。其一,必须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其中,坚持党的领导是核心关键,是我国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根本保证。其二,必须加强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保障。坚持和完善我国根本政治制度、基本政治制度、重要政治制度,拓展民主渠道,丰富民主形式,确保人民依法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其三,全面发展协商民主。要完善协商民主体系,统筹推进政党协商、人大协商、政府协商、政协协商、人民团体协商、基层协商以及社会组织协商,健全各种制度化协商平台,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其四,积极发展基层民主。健全基层党组织领导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完善基层直接民主制度体系和工作体系。其五,巩固和发展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完善大统战工作格局,坚持大团结大联合,动员全体中华儿女围绕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一起来想、一起来干。

在前进道路上,我们要继续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建设,进一步提高全过程人民民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水平,更好地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要把人民当家作主具体地、现实地体现到党治国理政的政策措施上来,具体地、现实地体现到党和国家机关各个方面各个层级工作上来,具体地、现实地体现到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向往的工作上来,在不断推动人的全面发展、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中促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新发展。

(作者系东北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副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