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检察机关

聚焦耕地和水环境保护 助力建设美丽乡村

辽宁日报 2022年12月05日

高 飞 本报记者 黄 岩

日前,抚顺市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干警在农村调查走访时看到,田间地头、沟渠、道路两旁散落的废旧农用地膜均已回收,农用地膜污染土壤的问题得到有效解决。2021年以来,按照省检察院部署开展的“保护黑土地,守护大粮仓”专项活动要求,抚顺市检察院在全地区启动“守护家园,净化沃土”专项检察公益诉讼活动,以检察公益诉讼为乡村振兴赋能,共回收5920亩土地的废旧农膜26.2吨,回收335亩棚膜48.6吨。

黑土地是最珍贵的土壤资源,是农村土地资源保护的重心,也是检察公益诉讼的工作重点。此前,抚顺市检察机关发现,大量使用后的废旧农用地膜未及时回收,残留在耕地表层,个别地域农用薄膜出现碎片化难以回收,对土壤质量和土壤环境造成不可逆的污染危害。抚顺市检察机关通过诉前“检察建议+磋商”模式厘清各行政机关职责范围,督促职能交叉部门、单位协同配合开展治理工作。在专项活动中,针对废旧地膜污染问题比较突出的清原满族自治县,检察机关向负有具体监督管理职责的县农业农村局、县生态环境局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向相关政府部门制发了社会综合治理的检察建议,均获得积极回应,多部门通过“回收”“技术培训”“宣传”“专业指导”形成黑土地保护合力。

同时,抚顺市检察机关立足“河长+检察长”联动工作机制,在公益诉讼履职办案领域持续推进水资源保护。截至目前,针对河流污染领域精准制发检察建议167份。

为进一步强化跨区域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日前,新宾满族自治县检察院、吉林省通化县检察院会同两地河长办公室和富尔江流经的乡镇政府联合开展流域巡查活动。在巡河过程中,两地检察机关重点巡查辖区共同流域、交界地带林草区域、公路沿线,对发现的河道内倾倒垃圾、种植高秆农作物等问题线索进行取证、记录,并向群众宣讲生态环境保护政策、《野生动物保护法》、《矿产资源保护法》及林草防护知识等,对生态环境保护问题答疑解惑。此次跨省联合巡河活动为破解污染水源、猎捕渔业资源、盗采河砂、河堤种植农作物等问题打开了新的解题思路。

公益诉讼是关联着新时代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的鲜活检察实践。一段时间以来,抚顺两级检察机关向行政机关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611份,提起诉讼52件;共督促恢复被毁损的耕地、林地、湿地、草原等640.87亩;回收和清理各类垃圾、固体废物125万余吨;督促保护、收回国家所有财产和权益价值981万余元……不仅通过事后跟进监督抓修复、抓赔偿、抓制度完善,更通过诉前检察建议的方式督促行政机关自觉依法履职,实现“诉前保护公益是最佳司法状态”的目标追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