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为招用高校毕业生企业 发社保补贴

辽宁日报 2022年12月02日

本报讯 记者崔治报道 12月1日,锦州市开展“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申报工作,招用毕业年度或登记失业的高校毕业生(大专及以上学历)并签订一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市本级企业(含社会组织)可申报领取社保补贴。

为帮助和支持广大企业招用优秀高校毕业生,今年锦州市出台《关于印发锦州市进一步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就业创业实施意见的通知》,对各类企业和社会组织招用毕业年度或毕业5年内登记失业高校毕业生并签订一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按其为高校毕业生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最长12个月的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标准为企业为高校毕业生实际缴纳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企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含生育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即按照企业为高校毕业生实际缴纳的相关险种社保基数计算补贴额度,不包括高校毕业生个人应缴纳的部分。

锦州市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推行“全程网办”申报服务,锦州市人社部门采取数据比对的方式,对申报的劳动用工备案、社保缴费、毕业证书、失业登记等关键信息的准确性进行“大数据比对”审核,既做到了“零跑动”服务,也杜绝信息造假,保障了资金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