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法院与省退役军人事务厅联合下发通知

从源头上预防调处多元化解涉退役军人矛盾纠纷

辽宁日报 2022年11月25日

本报讯 记者刘乐报道 为切实维护好退役军人合法权益,满足退役军人多元解纷需求,近日,省法院与省退役军人事务厅联合下发通知,决定建立涉退役军人矛盾纠纷预防调处和多元化解工作机制,力争用3年左右时间,逐步形成与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求相适应的全省涉退役军人矛盾纠纷预防调处和多元化解工作格局,推动源头化解能力稳步提升、退役军人权益保障机制更加健全,进一步增强广大退役军人价值感、归属感、获得感。

通知从摸排问题、诉前调解、一站式服务等方面进行责任划定并提出明确要求。在摸排问题方面,明确要构建起以县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为责任主体、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为依托、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为基本单元、网格力量积极参与的工作体系,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趋势性矛盾风险隐患。在县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指导下,基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要安排专门人员,通过走访调研、日常摸排等,及时了解、全面梳理涉退役军人矛盾纠纷。

在诉前调解工作方面,要求全省各中级、基层法院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可选聘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担任驻院诉前特邀调解员,专门从事诉前调解工作;可在诉讼服务中心等场所设置“老兵调解室”,邀请属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兼职调解员或退役军人调解化解队伍,诉前调解矛盾纠纷。各人民法庭要积极对接辖区基层乡镇(街道)、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建立顺畅的沟通联系机制,要将乡镇(街道)、村(社区)两级军人服务站作为基层自治组织入驻人民法院调解平台。

为给退役军人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通知明确,依托全省法院诉讼服务大厅、诉讼服务网、移动微法院、12368诉讼服务热线等多种服务渠道,为退役军人提供线上线下“一站式”诉讼服务。在诉讼服务大厅设立退役军人绿色通道或专门服务窗口,为持有优待证的退役军人到现场办理诉讼事务提供咨询解答、跨域立案、材料收转等优先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