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洪婵 黎 睿 本报记者 黄 岩
案-件比1∶1.05,刑事案件速裁率42%,今年以来,盘锦市兴隆台区人民检察院能动履职,交出刑事检察“高分答卷”。通过推动建立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重点发挥组织协调、监督协作、督促落实、咨询指导等职能作用,兴隆台区检察院持续做优刑事检察工作,办案中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加快刑事案件诉讼进度,推动小微刑事案件达成和解,更好化解基层矛盾。
“该案共计诈骗107人,其中多数为70周岁以上老人,涉案金额超1500万元人民币,案情复杂,涉及人数较多、金额较大,必须有效惩罚犯罪。”今年9月,常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一案开庭,兴隆台区检察院派员出庭公诉。在案件侦办过程中,兴隆台区检察院依托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强化检警协作,提前介入侦查,迅速固定证据,及时扣押、冻结涉案财产,从严从速审查批捕,紧跟补侦进度,无缝衔接审查起诉程序,把追赃挽损工作贯穿办案全过程,最大程度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做优刑事检察工作,关键在于突出专业化。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中,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适用覆盖侦查、逮捕、起诉、审判各个环节。兴隆台区检察院在刑事诉讼中依法充分发挥主导责任,准确界定案件性质,向犯罪嫌疑人释明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将打击犯罪、保障人权、追求效率同司法公正有机统一。审判机关对检察机关提出的量刑建议予以采纳,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常某某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万元。
同时,兴隆台区检察院加强互联网络监测,及时查处发现的苗头性问题,依法严肃查处涉养老诈骗违法违规行为。针对老年群体乐于参与线下活动的特点,印制丰富多样的宣传品,以现场普法等形式,推动涉老反诈宣传进社区、进公园、进广场,发放宣传册、宣传品200余份,提高老年人防骗“免疫力”。
聚焦犯罪治理,服务高质量发展。惩治犯罪的同时,兴隆台区检察院深挖犯罪发生的深层次原因,将检察工作延伸到社会综合治理一线,以“我管”促“都管”,向区市场监管部门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其积极履职,严厉打击虚假宣传行为,保证畅通社会群众投诉渠道,堵住养老诈骗犯罪中暴露的行政监管漏洞。
据了解,一段时间以来,兴隆台区检察院加强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提前介入,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保护知识产权服务保障创新驱动发展,严惩破坏环境资源的各类犯罪,常态化开展检察听证,深入群众释法说理、定分止争。该院负责人表示,将切实把法律监督工作落实到检察履职全过程,不断推进刑事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在服务社会治理、提高法律监督质效等方面不断释放检察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