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胡海林报道 10月21日,记者从省水利厅获悉,自2019年12月《辽宁省节水行动实施方案》印发实施以来,我省稳步推进用水总量和强度双控、农业节水增效、工业节水减排、城镇节水降损等,节水行动取得明显成效。2021年,全省用水总量128.98亿立方米,较2019年减少7.65亿立方米;全省万元国内生产总值(GDP)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分别为46.8立方米和17.7立方米,较2015年分别降低26.18%和35.76%;全省56个地下水超采区已有54个不再超采。
强化指标刚性约束是推行节约用水的重要举措之一。目前,我省已经建立了覆盖主要农作物、工业产品和生活服务业的先进用水定额体系。制定印发全省“十四五”用水总量和强度双控目标,并逐级分解到市、县级,建立了省、市、县三级行政区域用水总量、用水强度控制指标体系。同时,强化用水过程监管和监督考核,加强了重点用水大户、特业用水户的监管。
截至2021年年底,全省有50个县级行政区达到节水型社会建设标准,其中40个已通过国家验收。
农业用水在全社会用水总量中占比较大,为推进农业节水增效,我省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推进农业节水灌溉,2020年至2021年全省建设高效节水灌溉面积160万亩;实施浑蒲、营口等7座大型灌区和辽阳等3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优化调整作物种植结构,开展旱作节水农业技术推广试点,示范推广和辐射带动蓄水保墒、水肥一体化等技术,实施面积60万亩。实施农村集中供水,建设农村饮水安全工程1311处,143万人受益。
在工业节水方面,我省大力推进工业节水改造,推行绿色制造和绿色设计,140家企业申报创建绿色工厂、绿色设计产品、绿色工业园区和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完善供用水计量体系和在线监测系统,推动一批高耗水企业定期开展水平衡测试;推动高耗水行业节水增效,严控在生态脆弱、严重缺水和地下水超采地区新建、改建、扩建高耗水项目;推行水循环梯级利用,认定22家规范化化工园区,推进园区节水减排。
此外,我省还大力推进节水型城市建设,沈阳、大连获得“国家节水型城市”称号;持续推进降低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全省改造、新建供水管网2926公里。
同时,我省深入开展公共领域节水,到2021年年底,省直机关和60%省属事业单位已建成节水型单位;全省累计关停城镇地下水取水工程7426处、水井9820眼,削减地下水开采量15.53亿立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