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公布四起“铁拳”行动典型案例

辽宁日报 2022年10月08日

本报讯 记者赵铭报道 今年以来,我省聚焦“民意最盼、危害最大、市场监管风险和压力最大”的重点领域,紧盯民生领域突出问题,深入开展2022年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日前,省市场监管局公布4起典型案例。

沈阳市于洪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辽宁某生活超市有限公司沈新路分公司使用超期未经检验电梯的违法行为依法作出罚款的行政处罚。阜新市太平区市场监管局对阜新市太平区某蛋糕制售店使用金箔加工蛋糕的违法行为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没收装饰金箔一瓶,并处罚款。调兵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辽宁某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超期未检特种设备的违法行为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责令停止使用,并处罚款。盘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大洼区某粮食加工厂涉嫌生产经营标签不符合《食品安全法》规定食品的违法行为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责令立即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生产经营的大米,并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