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0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分组审议了《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2022年辽宁省专项债务限额安排和省本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议案》。常委会组成人员原则同意省人民政府提出的2022年辽宁省专项债务限额安排和省本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
同时,常委会组成人员建议:一是要用足用好国家规定的政府债务限额,积极争取在限额内发债;二是本次下达的专项债务限额要尽快分配到位,抓紧、用好;三是科学谋划项目储备,更好发挥政府专项债券资金和政策效能;四是高度关注县区债务,有效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