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石家庄9月23日电(记者杨帆 齐雷杰) 23日,“唐山烧烤店打人案”在河北省廊坊市广阳区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主犯陈继志被判有期徒刑24年。
今年6月10日凌晨,河北省唐山市路北区某烧烤店发生一起寻衅滋事、暴力殴打他人案件,造成恶劣影响,引发社会广泛关注。9月13日至15日,廊坊市广阳区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广阳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陈继志等恶势力组织违法犯罪一案。
9月23日,廊坊市广阳区人民法院判决,被告人陈继志犯寻衅滋事罪、抢劫罪、聚众斗殴罪、开设赌场罪、非法拘禁罪、故意伤害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24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十二万元;对其余27名被告人依法判处11年至6个月有期徒刑不等的刑罚,另对其中19名被告人并处人民币十三万五千元至三千元不等的罚金。陈继志等6名被告人对寻衅滋事罪4名被害人的医药费、护理费、误工费、伙食补助费、营养费等损失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