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出台政策 褒奖激励志愿者

辽宁日报 2022年09月21日

本报讯 记者刘立杉报道 9月20日记者获悉,为进一步弘扬志愿服务精神,提升志愿服务社会认同感,盘锦市精神文明办日前印发《盘锦市志愿者褒奖激励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并于本月起试行,倾力促进志愿服务制度化建设和常态化发展。

《办法》分总则、星级认定、礼遇回馈和附则共4章22条。其中,第三章“礼遇回馈”重点说明对志愿者褒奖具体内容。褒奖以精神褒奖和物质奖励相结合,包括媒体大力宣传志愿者风采;职业学校将学生参与志愿服务纳入评优体系;党政机关评优、招录、选拔等将志愿服务情况纳入考察环节;为四星级、五星级志愿者分别提供500元、800元公交储值卡;为四星级、五星级志愿者提供本市国有旅游景区免门票优惠或旅游年卡;为五星级志愿者优先提供住院床位及评定周期内600元体检套餐等。志愿者的星级认定,由盘锦市精神文明办、民政局、教育局、团市委依据志愿者从事志愿服务活动的实际时间和服务质量等内容进行评定。

近年来,盘锦市广泛开展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志愿服务组织蓬勃有序发展。全市现有注册志愿者已超18万人,志愿服务团队600余个,发布志愿服务项目200余个,589个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和241个公共场所志愿服务驿站常年开放,提供社区治理、爱心帮扶等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