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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法是善治的基本前提和重要保障。省人大常委会强化振兴发展急需的法治供给,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扎实推进全面依法治省。履行维护国家“五大安全”政治使命,推进社会治理、民生保障、科技创新、绿色低碳、公共安全、基层减负等重点领域和新兴领域立法,形成了一批具有辽宁辨识度、富有时代感的立法成果。十年来,制定省本级法规64件、修改43件、废止4件,集中清理175件,我省现行有效的省本级地方性法规197件,为辽宁振兴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围绕高质量发展、法治环境信用环境建设、生态文明建设、民生保障等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省人大常委会不断增强监督刚性和实效。连续六年推动营商环境优化,先后三次开展有关执法检查;2022年开展惩戒严重失信行为规定、社会信用条例执法检查,作出全国首个关于加强基层法院工作的决议。筑牢生态安全法治屏障,十年来开展执法检查66次,在2018年以来的35次执法检查中,涉及生态环保类法律法规的近三分之一。回应民生与社会关切,连续五年跟踪监督大伙房饮用水水源保护情况,连续五年推动解决减轻中小学生负担问题……连续跟踪项目约占监督任务半数。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更好发挥代表主体作用。2018年以来举办培训班11期,覆盖全体省人大代表,有效提升代表政治素质和履职能力。2019年以来邀请代表百余人次列席常委会会议,千余人次参与到立法、监督工作中来。推动“双联系”走深走实,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370余人次,省五级人大代表联系人民群众13万余人次,帮助解决一大批“急难愁盼”问题。推进代表议案建议内容高质量、办理高质量,十年来,办理代表议案251件、建议6209件,做到了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越来越多的代表建议转化为促振兴、惠民生的务实举措。
协商议政出新出彩
凝聚共识广泛有效
党的十八大以来,省政协坚持把党的领导贯穿到政协全部工作之中,坚持用党的创新理论统揽政协工作。十二届省政协共举行党组(扩大)会议学习和中心组学习会108次,组织委员培训12批次,在常学常新中不断提升政治站位、增进思想共识、引领履职实践。
专门协商机构是新时代赋予人民政协职能定位的新内涵。省政协全面加强专门协商机构建设,在推进人民政协实践创新、制度创新上取得显著成效。十年来,共组织调研协商活动近千次,收到提案6346件,立案5669件,征集反映社情民意信息1.9万余篇,报送政协信息5151期。
丰富协商形式、增加协商频次,省政协形成了以全体会议为龙头,专题议政性常委会议、主席会议为重点,专题协商会议、月度协商座谈会为常态,提案办理协商、远程协商、专家协商、立法协商为补充的协商议政新格局。政协协商的互动交流氛围越来越浓,协商讨论的成效越来越实。围绕加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打造我省对外开放新前沿等议题协商议政,为推动省委部署要求落地落实建诤言、谋实招、献良策。围绕煤改电供暖工程、老旧小区改造、居民住宅二次供水质量等内容深入调研、充分协商,为解决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问题出主意、想办法、促落实。
立足“谋大事、议大事”,十年来,省政协紧紧抓住事关辽宁发展大局和群众根本利益的重大问题,深度开展协商议政和民主监督。组织开展“补齐经济结构短板”大调研,为科学制定“十四五”规划提供有益参考。围绕加快构建“一圈一带两区”区域发展格局,组织政协委员和智库专家深入调研,形成高质量调研报告12份。连续十年跟踪大伙房水源保护情况,开展18次调研视察协商。针对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实施情况、“最多跑一次”贯彻落实情况,联合市县政协共同开展民主监督。连续15年召开辽宁沿海经济带政协研讨会,今年建立沈阳现代化都市圈政协研讨会协商机制。
坚持发扬民主和增进团结相互贯通、建言资政和凝聚共识双向发力。十年来,省政协认真履行凝聚共识重要职能,为辽宁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汇聚起强大合力。开展讲好“辽宁故事”、展示良好发展预期界别组活动,省市县三级政协委员深入界别群众,挖掘发布身边好故事7300多个,带动更多人发现辽宁之美、见证辽宁之变、感受辽宁之好。搭建“全球辽宁人”平台,建立“兴辽智库”、在辽投资企业(项目)数据库,为辽宁振兴发展营造更有利的外部环境。创建辽宁政协“辽事好商量,聊事为人民”协商平台,推动政协协商向基层延伸,广泛汇聚民心民智。新建辽宁政协文史馆,推出革命历史题材话剧《北上》,以珍贵史料的力量增进政治认同。
加强政党协商,我省每年召开各民主党派省委会、省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年度重点调研成果协商座谈会,一批重要建议转化为党和政府的决策和文件。省各民主党派先后围绕脱贫攻坚、全省营商环境建设等重点工作开展民主监督,召开民主监督对口协商座谈会,展现了我国新型政党制度的独特优势。
加快建设法治政府
不断优化法治环境
我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促进法治环境不断优化。
加快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法治政府建设开创新局面。连续三年推出10项重点工作,积极参加国家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大连市获评第一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是东北、华北地区唯一获此命名的副省级城市。推进政府立法提质增效,出台辽宁省治安特业服务管理办法、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等省政府规章,以有针对性的制度设计解决群众需求。建立省政府规章库,重新审定157件规章标准文本。开展实施6次法规规章清理,优化了全省依法行政的制度环境。修改《辽宁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建立健全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前置审核机制,省市县三级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核、备案、定期清理全覆盖。涉及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的决策事项,充分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全省各级政府全部配备法律顾问,政府依法决策水平切实提升。
同时,积极推进生态环境、农业、文化市场等领域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管理,省市县三级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面实施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为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按照省委营商环境建设总体要求,我省出台辽宁政法机关加强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指导意见、工作方案、“十个严禁”,创新制定办理涉企案件生产经营影响评估、涉罪企业合规考察等制度。同时,将损害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纳入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顽瘴痼疾整治范畴,每周通报损害法治化营商环境典型案例。加强执法司法制约监督。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期间,全省共打掉涉黑组织185个、涉恶犯罪集团324个,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财物296亿元。
完善政法公共服务体系,制定实施《辽宁省矛盾纠纷多元预防化解条例》,健全完善社会矛盾化解体制机制,推动形成以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司法调解优势互补、协调联动的大调解工作格局。跨区域立案诉讼服务改革不断深化,“互联网+公安政务服务”平台全面升级,建成“村(居)民评理说事点”16269个,公共法律服务体系进一步健全。
初心历久弥坚,使命责无旁贷。辽宁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理念,动员和激励全省各族人民以更加坚定的自信、更加昂扬的姿态,奋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辽宁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