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8月30日电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30日消息,中央纪委印发《纪检监察机关问题线索管理办法》,对问题线索管理的各方面、各环节进行明确和规范,对问题线索归口受理、集中管理等各项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办法划定了线索甄别、筛选的标准,规范筛选流程,明确3类不作为问题线索的信访举报和问题线索材料,信访、案管部门在入口关进行甄别、筛选,监督检查部门在此基础上还可以进行二次甄别、筛选,有效避免线索处置中谈话函询过多过频影响党员干部工作积极性。
办法强化对问题线索集中管理,明确不同来源和不同情形下问题线索流转的时限和路径规则,特别是细化了审查调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线索移送时限要求;规范了跨地区跨部门线索移交路径,以便于对照执行、减轻协调成本、提高流转效率、增强保密效果。
此外,办法规范了廉政档案、问题线索台账等基础性工作,对“双管”(工作地点在地方、管理权限在主管部门)公职人员、被查处人员、实行社会化管理的国企退休人员和离职人员、原军队人员等特殊人群线索处置的承办主体、工作流程等提出了具体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