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好标点 是对文字的敬畏

辽宁日报 2022年08月30日

高  爽

事情由一个逗号而起。8月17日,《小说月刊》杂志在微信公众号上发了一个通知,全文如下:

各位作家朋友,自今日起,向《小说月刊》投稿者,请在作品涉及到对话处,自行使用冒号、双引号,例如:他说:“你好,什么时候到的?”,否则作品一律不予采用!敬请知情!

讽刺的是,这则请作家用好标点符号的通知本身却多了一个逗号。由此可见,用错标点是多么常见的一件事。

这条新闻能上热搜,会不会有人觉得有些大题小做了?想必会的。我就曾与家里准备考大学的孩子有过这样的争执。用错的标点在她的作文中随处可见,甚至有些地方分不清是逗号还是句号,通通是一个黑点。问之,则曰:“老师说标点符号错了不扣分。”但我还是会要求她必须认真对待标点,各种潦草的、似是而非的标点,即使不扣分,但一定会影响阅卷人的情绪,扣点印象分完全可能。

接下来要讨论的是,标点真那么无足轻重吗?的确,与文章的主题、立意、逻辑与遣词造句比起来,标点符号的使用实在是太小的一件事,大多数时候也不会影响对文章的理解。但如果没有标点会怎样呢?

我国古代的文章是没有标点符号的(也有人研究说一些古书中发现了类似标点的符号,只是没有统一的规范),但有“句读”一说,也就是在阅读时区分句子的间隔,近似于今天的句号和逗号。韩愈的《师说》中就有一句“句读之不知,惑之不解,或师焉,或不焉”,本意是说应该更重视在一些重要的问题上向老师请教,而不是只纠结于如何断句,但反过来也证明了“句读”在古代读书人那里是非常重要的一件事。

很多有趣的故事就是这么来的。比如“下雨天留客天留我不留”,清代诗人赵恬养依靠不同断句给出了7种解释。还有个故事,一位书法家给一个高官写了张条幅,抄录王之涣的《凉州词》——“黄河远上白云间,一片孤城万仞山。羌笛何须怨杨柳,春风不度玉门关。”可一个不小心,漏写了一个“间”字。高官震怒,欲杀之,一个机智的幕僚说:“这是一首新词,应该这样读:‘黄河远上,白云一片,孤城万仞山。羌笛何须怨,杨柳春风,不度玉门关。’”一场危机由此化解。当然还有一个更有名的公案,就是秦桧杀岳飞所用的理由“莫须有”,意思是“或者有吧”;可有研究者认为应该断为“莫,须有”,结合上下文可译为“怎样会没有呢,一定有”,一个逗号,让意思完全不同了。

上述故事中,无论是笑谈还是严肃的学术研究,句读都是主角。到了近代,标点符号的出现与逐渐规范更是一个巨大的突破,无论是对古文的点校还是推动白话文的发展,都功不可没。以《小说月刊》所举的冒号、双引号为例,严格的规定不是死板,而是让编辑更好地理解文章的意思,同时也不给校对人员找麻烦。我也读过很多作家的文章,有意识地不区分直接引语和间接引语,这是一种写作风格的追求,好坏暂且不论。但对于一般的应用文写作,还是规范为好,这也是对文字的一种敬畏。

当然,也必须承认,互联网时代,很多年轻人对标点符号的使用越来越轻视了,这与他们在文字表达上的随意是同时存在的。文字是为了表达思想,只要意思让人读懂就可以了,用错标点又如何?这个说法有可以理解之处,但并不希望它由此成为潮流,甚至有一天导致标点符号体系的彻底沦陷。没有人愿意再回到不识“句读”的时代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