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握“四个机关”定位推进新时代人大工作和建设

辽宁日报 2022年08月23日

张乃雨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全面加强自身建设,成为自觉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政治机关、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权力机关、全面担负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的工作机关、始终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的代表机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个机关”的重要论述,为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人大机关建设指明方向,是新时代加强各级人大自身建设的新定位、新目标和新抓手。我们要深刻把握“四个机关”的定位推进人大工作和建设,坚持守正创新、与时俱进,切实提高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人大机关建设实效。

要旗帜鲜明讲政治,把党的领导贯穿各方面全过程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党领导国家政权机关的重要制度载体,也是党在国家政权中充分发扬民主、贯彻群众路线的重要实现形式”。这一重要论述深刻揭示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必须毫不动摇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党的领导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本质要求和最大优势,是做好人大工作的根本保证和关键所在。

推进新时代人大工作和建设,要旗帜鲜明、坚定不移贯彻落实坚持党的领导这一最高政治原则,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这一根本的政治制度,确保人大工作始终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前进。坚持党对人大工作的全面领导就要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人大工作、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部署要求上来。要坚决做到习近平总书记有号令,党中央、省委有决策部署,群众有期盼,人大见行动,要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和政治执行力。要自觉接受省委领导,凝心聚力推动省委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保证人大各项工作与省委决策部署同频共振、同向发力。要牢牢把握人大是政治机关这一根本属性,自觉把新时代人大工作放在新形势新理念中去谋划推进,努力成为展示根本政治制度优越性的重要窗口。要深入贯彻党中央、省委各项决策部署,全面依法履职,认真执行党的领导各项制度,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把坚持党的领导贯穿于人大工作的各方面、全过程。

要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不断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坚持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最大限度保障人民当家作主”“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人大工作,不断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实现我国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制度载体,只有坚持好、完善好、发展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准确把握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工作要求,才能更好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在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中的重要作用,不断扩大人民的有序政治参与,进一步推进人大代表参加重大事项决策的讨论,紧紧围绕民生实事征集人民意见建议,发挥聚民心、汇民智的优势,把各方社情民意统一于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之中,以生动实践丰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时代内涵。

推进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要深入领会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大理念,把人民当家作主具体地、现实地体现到党治国理政的政策措施上来,具体地、现实地体现到党和国家机关各个方面各个层级的工作上来,具体地、现实地体现到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向往的工作上来,不断发展更加广泛、更加充分、更加健全的人民民主。要把人民参与作为民主政治建设的根本目标,健全人民参与机制,扩大人民参与范围,提高人民参与水平。要完善人大的民主民意表达平台和载体,打造基层立法联系点、人大代表联络站等“民意直通车”,发挥人大代表“连心桥”“黏合剂”作用,健全完善吸纳民意、汇聚民智的工作体系,切实把人民意志体现到立法工作全链条、监督工作全过程、代表工作各环节,确保在决策、执行、监督各个环节都能听到来自人民的声音。要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常态化开展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着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有效维护和发展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要依法履职主动作为,担负起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重点,聚焦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聚焦人民群众所思所盼所愿,推动解决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矛盾和问题”。这就要求各级人大必须自觉把人大工作放在党和国家事业全局来谋划和推进,切实做到党和国家中心工作在哪里,人大工作就推进到哪里,力量就汇聚到哪里,作用就发挥到哪里。要坚持聚焦党中央确定的大事、人民群众关心的要事、改革发展的难事,找准着力点、切入点,高质量、高标准、高效能履行好宪法法律赋予的法定职责,积极发挥人大职能作用,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要在立法工作中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把党的意志、人民的意愿作为立法工作的基本依据,以良法筑牢法律体系根基。要持续推进高质量立法,始终把党的领导贯穿于立法工作全过程,发挥好人大及其常委会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增强立法的针对性、适用性和可操作性,充分发挥地方立法实施性、补充性、试验性作用。在监督工作中要用好宪法法律赋予人大的监督权,实行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要注重监督成效,创新监督方法,增强监督“硬度”,打好监督“组合拳”,统筹用好听取审议工作报告、专题询问、工作评议、质询、特定问题调查、专项调研、办理群众线上线下来信来访等多种形式开展监督,在监督工作中发现问题,找出问题根源并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和意见。要在决定重大事项时做到依法有据,把好重大事项决定关,不断加强对重大事项决议决定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促进重大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不断增强人大监督的刚性和实效。在人事任免中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人大依法行使选举任免权相统一,把那些忠于职守、敢于担当,为民干事谋事的干部选拔到重要岗位上来。要支持和保障人大代表更好依法履职,丰富人大代表联系人民群众的内容和形式,保证人大代表站稳政治立场,履行政治责任。

要彰显履职为民情怀,始终保持与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之所以具有强大生命力和显著优越性,关键在于它深深植根于人民之中”。推进新时代人大工作和建设,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站稳人民立场,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树立真挚的人民情怀,让人大工作更接地气、更贴民心,真正做到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一切接受人民的检验和评判,及时回应人民关切,深入细致体察民情,聚精会神关注民生,坚决把群众期盼的事情办好办实,坚决维护人民利益,始终把人民利益摆在至高无上的地位,对涉及人民利益的问题做到心里有数、胸中有谱、手上有招,特别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等急难险重任务,不畏惧、不回避、不退缩,迎难而上、开拓进取,努力干出经得起历史、实践和人民检验的业绩。

人大代表来自人民、根植人民,肩负人民赋予的光荣职责,是人民代表大会的主体。推进新时代人大工作和建设,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实现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工作的根本出发点,不断丰富人大代表联系人民群众的内容和形式,积极反映人民心声,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要积极主动为人大代表履职提供平台和服务,密切同人民群众的联系,勇于代表人民行使好国家的一切权力,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接地气、察民情、聚民智、惠民生,展现新时代人大代表的风采。要深刻把握人大工作的特点、规律和要求,更好地展示人大工作的生机和活力,使人大机关真正成为替人民说话、为人民履职的代表机关。

(作者单位:辽宁省人大常委会研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