宽甸县检察院监督餐饮行业 安装燃气报警器

辽宁日报 2022年08月11日

本报讯 记者王卢莎报道 连日来,宽甸满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以安装餐饮行业燃气报警器为突破口,开展专项公益诉讼活动,有效遏制此类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我国安全生产法明确规定,使用燃气的餐饮生产经营者应当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并应保障其正常运行。宽甸县检察院通过与县应急管理局、县公安局信息共享后发现,餐饮企业存在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并及时掌握了全县大部分餐饮业户未安装燃气报警器的情况。

为此,宽甸县检察院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及22个乡镇政府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强化生产安全意识,督促餐饮业户安装燃气报警器并保证正常运行。宽甸县检察院多次召开磋商会、联席会,研究细化整改方案。截至7月31日,全县1030家恢复营业的餐饮业户已全部安装燃气报警器。8月2日,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县住建局、应急管理局等相关部门对部分餐饮经营业户进行联合抽样“回头看”,被抽检的业户燃气报警器安装率达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