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的实施意见

辽宁日报 2022年08月10日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的意见〉的通知》精神,结合辽宁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辽宁振兴发展的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生态优先、节约优先、保护优先,坚持系统观念,统筹发展和安全,同步推进物质文明建设与生态文明建设,切实履行维护国家“五大安全”政治使命,做好结构调整“三篇大文章”,加快建设数字辽宁、智造强省,落实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任务,推进城市更新行动和乡村建设行动,着力改善城乡人居环境,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努力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更为安全的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城乡统筹融合发展。针对城乡建设整体性缺乏、系统性不足,加强对推动城乡绿色发展的前瞻性思考、全局性谋划,统筹规划、建设、管理,优化区域发展布局,增强区域发展内生动力和活力。

坚持节约集约高效发展。推动绿色低碳转型与经济发展、技术进步、产业升级、民生改善、生产生活有机结合,促进城乡资源能源节约集约利用,推动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

坚持以人为本公平发展。针对城乡基础设施老旧、公共服务资源分布不均,加快基础设施绿色升级改造,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着力改善城乡人居环境,补齐短板、缩小差距,促进社会公平,建设高品质城市,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坚持党建引领共享发展。充分激发群众参与城乡建设发展的主动性、积极性,促进党建引领与群众共建共治共享相结合,让绿色发展成果惠及全省人民。

(三)主要目标

到2025年,“一圈一带两区”建设取得重大进展,区域发展更加协调。城乡建设绿色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基本建立,城乡发展质量和资源环境承载能力明显提升,综合治理能力显著提高,生态环境持续改善,城市整体性、系统性、成长性增强,富有时代气息、极具吸引力的幸福生活场景丰富展现,绿色成为辽宁城乡高质量发展的鲜明底色。

到2035年,城乡建设全面实现绿色发展,碳减排水平快速提升,广泛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生态环境根本好转,城乡自然之美和人文之美更加显现,人居环境更加美好,城乡活力充分焕发,基本建成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辽宁。

二、重点任务

(一)统筹城乡协同推进,构建绿色发展格局

1.锚定绿色发展方向。坚持绿色发展引领,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从源头上推动经济社会全面绿色转型。开展碳达峰碳中和行动,落实能耗“双控”措施,严格控制“两高”项目盲目上马。调整优化产业结构,提升绿色产业丰厚度。(下转第十一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