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小平
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迎接党的二十大”专题研讨班上发表重要讲话强调,“始终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始终接受人民批评和监督,始终同人民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这为党员干部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监督提出了明确要求。党员干部只有充分相信群众、依靠群众,自觉接受人民群众批评和监督,才能赢得群众的信任和拥护,才能获得推动个人进步和事业发展的不竭动力。
要主动、自觉地接受人民群众的批评和监督。中国共产党来自人民、植根人民、服务人民,除了工人阶级和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没有自己特殊的利益,这就决定了中国共产党必须始终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既要从人民群众中汲取智慧和力量,又要自觉接受人民群众批评和监督。群众的批评和监督可以约束党员干部不犯错误或少犯错误,也能够及时发现和纠正缺点或不足,不至于酿成无可挽回的大错。因此,党员干部要主动、自觉地接受人民群众的批评和监督,用群众的眼光衡量工作业绩,用群众的批评修正工作方法,用群众的监督净化思想,这才是对待批评和监督的正确态度。
要把人民群众的批评和监督当作一种警诫和鞭策。中国共产党的根基在人民、血脉在人民、力量在人民。人民群众是历史的主体,是我们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党员干部如何对待群众的批评和监督,能否做到闻过则喜、从善如流,实质是能不能真正践行党的根本宗旨的问题。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要求各级党员干部必须摆正位置,把人民群众的批评和监督当作一种警诫、一面镜子,经常想一想、照一照,有则改之,无则加勉,不但善于听取各方意见,集思广益,不断提高判断是非的能力,还要放下架子,主动问政于民、问计于民、问需于民,这样才能不断提高工作的能力和水平,更好地服务群众。
要推动接受人民群众批评和监督形成体制机制。推动党员干部自觉接受人民群众批评和监督,需要严格的制度作保证,推动各类批评和监督机制衔接、协调,增强批评和监督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要通过完善政务公开、厂务公开、村务公开等公开制度,重大事项社会公示和领导干部任前公示制度等,逐步扩大和落实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真正让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活动置于群众监督之下。要建立健全网络舆情收集、研判、处置机制,对群众和媒体反映的重要信息和线索及时跟进。要进一步完善群众举报线索和监督意见的受理、核查、反馈、落实程序,健全利益协调机制、诉求表达机制、矛盾调处机制、权益保障机制,确保人民群众批评监督事事有回应、件件有着落,让群众的利益得到切实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