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6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分组审议了省政府关于2021年财政决算的报告,审查了省本级决算草案。
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2021年,省政府及其财政等部门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统筹发展和安全,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加强各项民生支出保障,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提高预算管理水平,为推动我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的财政保障,较好地完成了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批准的预算。常委会组成人员原则同意省政府关于2021年财政决算的报告,同意批准2021年省本级决算草案。
同时,常委会组成人员建议:一是坚决落实党中央关于“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部署要求,进一步提升积极财政政策效能,助力稳住经济大盘;二是加快财政支出进度,对预算执行中财政资金下达不及时的问题,要重点分析原因,切实发挥财政资金和政策效益;三是完善和做实基层“三保”保障机制,持续推动财力下沉,保障基层财政平稳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