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本溪市南芬区检察院在对一起交通肇事案受害者进行司法救助过程中,发现受害者张某家庭面临诸多困难,该院充分发挥听证员库“智囊团”作用,以“我管”促“都管”,共同开展社会救助,最大限度帮助张某家庭解决困难。
受害者张某因一起交通肇事被认定为轻伤,但未得到肇事者任何赔偿。在深入张某家庭走访过程中,南芬区检察院了解到张某一家借住在岳父家,日常主要靠打零工维持生计。妻子系脑瘫患者并肢体残疾,二人育有2岁儿子,张某受伤后丧失劳动能力,家庭生活更是雪上加霜,该院及时主动为张某申请了1万元司法救助金。
南芬区检察院还多次与民政局、教育局、妇联、残联4家职能单位联系沟通,为张某家庭争取相关政策。同时,特别从该院建立的听证员库中选取了4家职能单位的听证员,就该案开展社会救助进行了共同商讨,最终达成一致社会救助意见。
日前,南芬区检察院会同民政局、教育局、妇联、残联4家单位的听证员来到张某家中,按照前期共同商定的社会救助意见,民政局现场办公对张某家庭的受困情况进行实地考察,并讲解了申领低保的规定和程序;教育局向张某儿子赠送了服装、书包及儿童读物,并表示将在张某儿子入托和义务教育期间,给予费用减免并申请相关补助资金;区妇联向张某妻子发放了1000元救助金;区残联帮助张某妻子准备了残疾人定级的相关材料,并表示定级后将按规定帮助申请残疾人相关救助,这些救助措施切实缓解了张某家庭的实际困难,确保司法救助最优效果。
郝贵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