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小刚
数字政府建设是数字辽宁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以政府数字化改革提升治理效能进而实现治理现代化的重要举措。省第十三次党代会报告指出,增强数字政府效能,优化数字社会环境,提升公共服务、社会治理智能化水平,以数字赋能倒逼改革、激活创新,实现辽宁“数字蝶变”。进入新发展阶段,加强数字政府建设对于推动实现辽宁高质量发展,开创辽宁振兴发展新局面具有重要意义。
其一,加强数字政府建设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网络强国建设重要思想的重要要求。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全面贯彻网络强国战略,把数字技术广泛应用于政府管理服务,推动政府数字化、智能化运行。我国实施数字政府建设是在党的集中统一领导下,以推动治理现代化为出发点,强化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等新一代技术嵌入应用,推动政府数据共享和政务流程优化的一种政府运行新形态,是“体制创新+技术创新+业务创新+治理创新”四位一体的形态架构。数字政府建设对于辽宁来说,是国家数字化转型新使命和治理现代化新需求的共同赋予,是以数字辽宁助力实现网络强国、数字中国建设的实践要求。在“十四五”开局之年,我省成立“数字辽宁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建辽宁省大数据管理局,制定出台《数字辽宁发展规划(2.0版)》《辽宁省“十四五”数字政府发展规划》等专项规划,数字政府基础支撑体系建设不断完善,赋能治理现代化的基础进一步得到夯实。
其二,加强数字政府建设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全面提升公共服务水平的实践要求。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网信事业要发展,必须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为老百姓提供用得上、用得起、用得好的信息服务,让亿万人民在共享互联网发展成果上有更多获得感”。基于公共服务普惠化、均等化、便利化的需求导向和公众办事难、办事慢、办事繁的问题牵引,是加强数字政府建设的逻辑起点,是区别于早期以政府自身业务需要主导的信息化建设最鲜明的特征。经过不懈努力,目前我省政府数字化服务能力大幅提升,综合应用场景不断丰富,“一网通办”成为标配,“指尖办”成为新时尚,“线上线下政务服务驿站”打通了服务基层群众的“最后一公里”。
其三,加强数字政府建设是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推动辽宁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打造办事方便、法治良好、成本竞争力强、生态宜居的营商环境是推动辽宁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面对百年变局叠加世纪疫情的复杂环境,传统营商成本优势已经不再明显,迫切需要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创新政府治理方式,助力营商优势“赛道转换”“跨界创新”。数字政府建设聚焦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以政府数字化转型驱动政府结构优化、政务流程再造和服务模式创新。近年来,辽宁各级政府部门强化数据共享、业务协同,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建设,“清单网上晒”“最多跑一次”“不见面审批”“‘办不成事’窗口”等各具特色的优政、利企、便民改革举措,有效破解了政府内部大大小小的信息化重复建设的问题,解决了阻碍企业发展的各种难题,全省营商环境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水平显著提升。
当前,数字辽宁建设已进入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全域数字化转型的新发展阶段,数字政府建设成为重要牵引和关键一环。辽宁要加强数字政府建设,就要立足推进辽宁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的历史使命,主动与治理现代化相适应,与高质量发展相匹配,在提质、创新、开放、参与上下功夫,推进“一网通办”“一网通管”“一网通放”“一网通评”四维一体的新发展模式。
要深化“一网通办”,提升政务服务品质度。“一网通办”是民之所望、治理所依、改革所向,是推进政务服务“网上办”和公共服务“智能办”的有效手段。推动辽宁高质量发展,需要进一步深化“一网通办”,要不断完善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体系,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与区块链等新技术的深度融合。要以更加智能化、个性化、便捷化为目标打造智慧政务新模式,以“全生命周期”政务服务链条为逻辑主线,深化“一件事”改革,以“跨省通办”为着力点,提升政务服务“跨域通办”能力,让“一网通办”从“可办”“能办”向“好办”“快办”“掌上办”“全国办”转变。
要强化“一网通管”,提升政府治理创新度。“一网通管”与“一网通办”构成了支撑“放管服”改革的“一体两翼”,其目的在于破除事中事后监管过程中遇到的互联互通难、数据共享难、业务协同难等诸多藩篱。推动辽宁高质量发展,要进一步强化“一网通管”,要创新政府治理方式,整合汇聚全省各地区、各部门监管数据,打造综合集成门户,形成省、市、县(市、区)三级联动的统一监管体系,以政府数字化转型推动社会治理精细化、市场监管精准化、生态保护多元化和营商环境优质化。
要实化“一网通放”,提升数据开放成熟度。如今,数据已经成为与土地、劳动力、资本、技术等传统生产要素并列的新生产要素,政府通过开放数据,能够有效释放数据红利,激发创新创业。推动辽宁高质量发展,要进一步实化“一网通放”,要在全省范围内,通过夯实跨层级、跨系统、跨地区、跨部门、跨业务的统一开放数据平台建设,要优化数据产权,细化数据授权,创新公共数据交易机制。同时,要以《辽宁省大数据发展条例》颁布实施为契机,彻底消解桎梏数据开放的思维沉疴,破除“不敢开放”“不想开放”“不会开放”的痛点、堵点和难点,切实提升数据开放效率、效果、效能。
要细化“一网通评”,提升公众参与活力度。“一网通评”是市场主体和群众基于数字政府情境参与政府治理的全过程,是通过数字化技术发挥社会监督力量,推进政务服务改进,营商环境优化,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的重要举措。推动辽宁高质量发展,要进一步细化“一网通评”,要持续完善公众参与机制,丰富评价反馈路径,推动人工智能等新技术融合应用,构建线上线下联动评价模式,让市场主体和群众参与评价“找得到”“够得着”“评得好”。
(作者系省委党校(辽宁行政学院、省社会主义学院)公共管理教研部教授。本文为2021年度辽宁省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项目“‘数字辽宁’建设的理论阐释与运行机制研究”(L21BGL055)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