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本溪市住建局、公安局、市场监管局联合发出通告,从重处罚违规张贴。严禁任何单位、个人未经批准在城市建筑物、城市路面、灯杆、指示牌、花砖、公交站点、居民楼道等设施上涂写、刻画和张贴广告;严禁在道路、广场等公共场所散发各类小广告和宣传品;违反相关规定的,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责令改正,对违法行为人处以每处50元罚款,派发、悬挂宣传品的,责令改正。
对乱涂写、乱刻画、乱张贴涉嫌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由公安机关进行依法打击。涉嫌发布虚假广告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介入调查,责令其停止发布广告,同时,责令广告主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并处以罚款。对小广告中留置的通信号码,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现场取证,经核实确认后,告知违法当事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接受处罚。对逾期不接受处罚的,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以书面形式通知相关通信企业暂停其通信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