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孙大卫报道 近日,我省印发《2022年辽宁省有序用电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要求统筹地区产业结构、用电特性、发电能力等因素,科学研判电力供需形势,严防拉闸限电,切实保障群众生活、城市运行、基本公共服务用电。
《方案》明确,我省将坚持“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先生活、后生产”原则,按照先错峰、后避峰、再限电的顺序实施有序用电。截至目前,全省发电装机容量为6229.66万千瓦,其中火电3749.58万千瓦,水电304.96万千瓦,风电1113.68万千瓦,太阳能503.92万千瓦,核电557.52万千瓦。2022年,辽宁电网计划新投220千伏火电厂一座,新投火电机组两台装机容量70万千瓦、核电机组一台装机容量110万千瓦、风电项目23个装机容量262.12万千瓦、光伏项目23个装机容量202.86万千瓦。2022年正常方式主网各分区供电能力均能满足用电负荷需求。
《方案》强调,我省优先保障部分用户用电,包括应急指挥和处置部门,危险化学品生产等企业,医院、金融机构、学校等关系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大社会活动场所,供水、供热、供能等基础设施用户,排灌、化肥生产等农业生产用户,国家重点工程、军工企业等。重点限制用电单位必须列入Ⅳ级有序用电措施安排,包括违规建成或在建项目、产业结构调整目录中淘汰类限制类企业、单位产品能耗高于国家或地方强制性能耗限额标准的企业、景观照明、亮化工程以及其他高耗能高排放企业。
关于有序用电,《方案》指出,我省将采取错峰用电,包括在高峰时段削减、中断或停止用电负荷的避峰,特定时段限制某些用户用电需求限电等措施。当全省范围内出现长时间、大负荷有序用电时,省内部分企业以轮替停产或有序轮替限制部分生产负荷。此刻,各地区将首先限制本地区“两高”用户用电,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还可在综合研判出负荷缺口趋势基础上,对个别高耗能行业整体实施有序用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