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

辽宁日报 2022年06月26日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中发〔2021〕40号)精神,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结合辽宁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到2025年,全省生态环境持续改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继续下降,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20年下降比例达到国家要求,地级及以上城市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下降到34微克/立方米以下,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达到88.3%以上,地表水国考断面达到或好于Ⅲ类水体比例达到78.7%以上,近岸海域水质优良(一、二类)比例达到92%以上,重污染天气、城市黑臭水体基本消除,土壤污染等环境风险得到有效管控,固体废物和新污染物治理能力明显增强,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持续提升,生态环境治理体系更加完善,生态文明建设取得新进步,绿色成为辽宁高质量发展的鲜明底色。

到2035年,广泛形成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方式,碳排放达峰后稳中有降,生态环境根本好转,基本建成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辽宁。

二、重点任务

(一)加快推动绿色低碳发展

1.深入推进碳达峰行动。以能源、工业、城乡建设、交通运输等领域和钢铁、有色金属、建材、石化化工等行业为重点,推进健全碳达峰碳中和“1+N”政策制度。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和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率先达峰。做好结构调整“三篇大文章”,推进工业领域数字化智能化绿色化融合发展,加强重点行业和领域技术改造,推动绿色低碳转型和高质量发展。到2025年,全省重点行业能效达到标杆水平的产能比例超过30%。按照国家要求,落实二氧化碳排放总量控制制度,组织重点排放单位开展碳交易。加强甲烷等非二氧化碳温室气体排放管控。将温室气体管控纳入环境影响评价管理范围,推动应对气候变化与统计调查、评价管理、监测体系、监管执法和督察考核等工作统筹融合。

2.推动能源清洁低碳转型。优化能源供给结构,适度超前布局风电和太阳能发电,安全稳妥发展核电,加快抽水蓄能电站建设,发挥天然气在低碳利用和能源调峰中的积极作用。到2025年,全省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容量达到4260万千瓦,占发电装机容量比例达到50.9%; 风电光伏装机容量力争达到3700万千瓦以上; 红沿河二期工程新增装机容量224万千瓦,全省核电装机容量力争达到672万千瓦。原则上不再新增自备燃煤机组,支持自备燃煤机组实施清洁能源替代,鼓励自备电厂转为公用电厂。稳妥推进天然气气化工程,按照“以气定改”“先立后破”原则,在具备条件的地区推进居民煤改气,新增天然气优先保障居民生活和清洁取暖需求。加快调整能源消费结构,提升电能占终端能源消费比重。

3.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项目盲目发展。对“两高”项目实行清单管理、分类处置、动态监控。严格把好新建、扩建钢铁、水泥熟料、平板玻璃、电解铝等高耗能高排放项目准入关。支持符合规定特别是生产国内短缺重要产品、有利于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实现的项目发展。稳妥做好存量“两高”项目管理,合理设置政策过渡期,积极推进有节能减排潜力的项目改造升级。强化常态化监管,坚决停批停建不符合规定的“两高”项目。

4.推进资源节约高效利用和清洁生产。坚持节约优先,推进资源总量管理、科学配置,全面促进资源节约循环高效利用,推动利用方式根本转变。实施全民节水行动,建设节水型社会。(下转第三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