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关艳玲
文明,城市进步的标志;文明,城市发展的灵魂。
我省坚持守正创新、提质增效,出台行动方案,建立工作机制,推动全国文明城市创建不断迈向高质量、谱写新篇章。各地有针对性地开展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不断提升文明城市创建水平,解决好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让群众成为文明城市创建的最大受益者。
目前,我省有沈阳、大连、鞍山、盘锦四个全国文明城市,抚顺、丹东、营口、辽阳、葫芦岛五个全国文明城市地级提名城市,本溪、锦州、阜新、铁岭、朝阳五个省级文明城市,庄河、瓦房店、海城、东港、凤城、桓仁、北票、建平、盘山、兴城十个全国文明城市县级提名城市。
文明花开,幸福满城。着力增进民生福祉、塑造城市人文魅力、提升城市治理效能……我省各地持续推动文明城市创建与城市高质量发展同频共振,(下转第四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