谨防“艺术品公司”“拍卖公司”诈骗陷阱

辽宁日报 2022年06月16日

王忠贤 本报记者 黄 岩

“您来我们店里坐坐,有礼品赠送。把您的收藏品放在我们公司, 肯定能高价卖出去。”一个陌生号码的来电和一套诱人的说辞,让70岁的锦州市民赵先生动了心,拿出珍贵藏品代卖。可两个月后,却发现“艺术品公司”人去楼空。

赵先生被骗并非个案。锦州市古塔区人民检察院在办案中发现,在一年多时间里,刘某及其团伙在锦州市古塔区、凌河区先后开设两家“艺术品门店”,通过“话术”引诱缺乏收藏品专业知识的中老年人,骗取财物共计30余万元。检察机关经审查认定其行为构成诈骗罪,依法提起公诉。今年3月,古塔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三名被告人均被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对以老年群体为作案对象的诈骗犯罪,依法从严,检察机关快捕快诉。今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发挥捕诉一体优势,共批准逮捕养老诈骗案件20件30人,提起公诉46件175人。

有些老年人热衷收藏字画、纪念币等艺术品,作为爱好的同时,还希望能作为投资。但艺术品鉴定具有高度的专业性,普通人往往难以自行鉴定,这就给犯罪分子提供了可乘之机。日前,沈阳市大东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并宣判了一起“拍卖陷阱”养老诈骗案件。

“诈骗分子许诺高价拍卖藏品变现,收取保证金,藏品仍在被害人控制之下,导致戒备心理降低,进而上当受骗,15名受骗的老年人里,年龄最大的受害人82岁。”该案主审法官、大东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朱丽娜提醒,老年人需要签订藏品拍卖合同时,建议由子女陪同或寻求法律人士帮助;老年人参与收藏品投资或者拍卖中,不要轻信电话、网络等推销,谨防所谓“拍卖公司”“艺术品公司”的诈骗陷阱。

在办案过程中,公安、检察、法院全力追赃挽损,尽力减少被骗老年人的经济损失。上述两起案件中,承办检察官、法官宽严相济,引导被告人主动退赃退赔,老年人群体的合法权益得到了维护。

案件是结了,但让被害老年人走出心理阴霾是关键。“不法分子利用老年人信息闭塞、渴望健康、认知较弱 、同情心强等特点,骗取老年人钱财。在办好案件的同时,还要了解被害人受骗后的心情郁结,帮助他们解开心结。”古塔区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马莉莉说,在办案过程中,办案检察官对被害人耐心安抚,悉心开导,介绍养老诈骗犯罪分子惯用手段、作案方式以及防范办法,让老年人认清诈骗手段,增强防诈“免疫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