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一小学入选全国普法先进单位

辽宁日报 2022年06月07日

本报讯  见习记者张林昊报道  日前,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公布了2016-2020年全国普法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和依法治理创建活动先进单位名单。兴城市南一小学入选“全国普法工作先进单位”。

“七五”普法以来,兴城市南一小学以依法治校、依法治教为中心,密切联系学校实际,充分利用课堂、校园广播、宣传栏等多种途径,营造耳濡目染的浓厚法制宣传氛围,让法制教育“进课堂、进教材、进头脑”。除常规宣传外,该校还广泛开展“弘扬宪法精神,争当宪法小卫士”“不让毒品进我家”等各种普法活动,“我们希望通过这种互动性、趣味性较强的活动,让孩子们更容易吃透法律常识。”南一小学德育处主任朱凤金说。

据了解,兴城市南一小学在强化本校教师队伍普法专业性的同时,还引进“外援”,邀请兴城市钓鱼台派出所所长李雷任学校法制副校长,定期为全校师生开展法制讲座,讲解法律知识,进一步提高该校普法工作的专业性。“未来,学校将进一步扩大普法工作范围,利用网络平台和‘家校日’活动,把法制教育深入到家庭中,营造良好的家庭法制环境。”南一小学德育副校长刘飞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