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市矿区人民检察院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辽宁日报 2022年05月27日

本报讯 记者刘乐报道 “从犯罪嫌疑人身份分析,绝大多数为具有本地户籍的男性且文化程度普遍不高;从处理结果分析,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和不起诉占绝大多数;从犯罪类别分析,犯罪多样化,侵财类、故意伤害类案件比例占六成……”在“六一”儿童节即将来临之际,抚顺市矿区人民检察院发布《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白皮书(2018—2021)》,进一步提升社会各界对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认知度、支持度和参与度,以“我管”促“都管”,推动全社会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撑起一片法治蓝天。

为让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既有力度又有温度,2018年至2021年,抚顺矿区检察院引入社会力量78次,开展社会调查222人次,不批捕、附条件不起诉、不起诉率逐年大幅上升。

与此同时,抚顺矿区检察院建立多元化、立体式未成年被害人救助体系,创新建立社会救助联席会议机制,搭建“1+N”多维立体救助平台,以“特殊保护+引领救助”模式精准施策,把司法救助“独角戏”变成多方参与的“大合唱”。2018年至2021年,共向7名未成年被害人发放司法救助金21万元。

关心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需要社会各界的共同参与。抚顺矿区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将继续通过检察建议、纠正违法、支持起诉、公益诉讼等方式,依法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履职尽责,进一步加强与公安、法院、司法等部门建立依法严厉打击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及司法救助等联合协作机制,持续完善与教育、民政、妇联等部门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和涉未成年人犯罪预防长效机制,共同促进形成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六位一体”的保护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