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会开展《辽宁省城镇燃气管理条例》执法检查指出

加强宣传 完善管理 严格执法 确保安全

辽宁日报 2022年05月24日

本报讯 记者赵英明报道 为提升我省城镇燃气管理法治化水平,促进燃气事业健康发展,以法治的力量保障公民生命、财产安全和公共安全,5月13日至20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铁民带队,开展《辽宁省城镇燃气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执法检查。

执法检查组赴沈阳、抚顺、铁岭3个城市,深入沈阳“10·21”事故善后处理现场、沈阳市和平区老旧燃气管网改造工程现场,抚顺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东洲塔湾液化气站、抚顺中燃城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抚顺俏阿妹川菜馆,铁岭港华燃气公司调度指挥中心等处,实地检查燃气安全生产和安全制度、设施、管理人员落实情况等,并召开由地方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人大代表、专家学者、基层执法人员、燃气企业代表等参加的座谈会,听取情况汇报及意见建议。同时,对有关市共11个单位进行了暗访,并开展法规知识问卷调查。执法检查组对各地贯彻《条例》取得的成效予以肯定,并指出了发现的问题。

执法检查组指出,2021年2月正式实施的《条例》对全省城镇燃气规划建设、经营与服务、使用、设施保护、安全事故预防与处理以及相关管理活动,作出了明确规定。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安全至上、生命至上,全面有效贯彻实施《条例》。知法是守法、执法的前提,管理者、执法者、行业参与者尤其是专业人员要带头学法、普法。要加大宣传力度,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对燃气管理部门、企业、用户等加强宣传和培训,切实提高全社会的燃气安全意识。

执法检查组强调,要加强领导,完善管理,明确职责,严格执法,依法落实燃气管理的产、销、运、用等各方面全链条责任。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加强设施巡查维护、老旧管网改造、瓶装燃气专业化全流程管理。严格审批监管,依法查处燃气经营企业违法违规行为;加强管道燃气特许经营监管,大力打击燃气建设工程“三包一靠”等违法行为。依法保障燃气安全投入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做到政府投入、企业投入、用户投入有机结合。要强化预防为主意识,不断提升智能化、科学化的现代管理水平。建立城市燃气在线监测系统等,强化信息采集,充分利用大数据等技术手段,做好燃气报警装置安装以及空置房、出租房等的燃气设施管理,实现“能监测、会预警、快处置”。要强化“隐患就是事故”的风险意识,完善行业管理制度体系,强化联合执法力度,对发现的隐患依法查处,确保燃气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