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社会科学院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席鹏辉在《经济日报》撰文认为,财税制度是初次分配、再分配、三次分配协调配套的基础性制度的重要内容,对于促进共同富裕能够发挥重要作用。
在初次分配中的作用。一般而言,财税制度在优化初次分配格局中的作用相对有限。目前我国收入分配中还存在一些需要解决的问题,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提高劳动报酬占比,财税制度可以进一步发挥作用。第一,为稳增长保驾护航。当前,我国经济发展面临需求收缩、供给冲击和预期转弱三重压力,积极的财政政策要提升效能,更加注重精准、可持续,推动经济实现质的稳步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为充分就业提供动能。第二,强化对中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为中小微企业提供更好的发展环境,不仅是经济稳定增长的内在要求,也是实现共同富裕的重要抓手。当前,应进一步加强财政金融合作,为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减负纾困,促进其恢复发展。应加大对这些企业的财税政策扶持力度,充分发挥逆周期调节功效,促进低收入人群充分就业。第三,加大对技术创新的支持力度。应持续加大对创新技术研究尤其是基础研究领域的财税支持力度,带动技术进步和创新水平提升。第四,加强对流动人口的公共服务供给和基本保障。应逐步健全常住地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制度,依据常住人口规模配置教育、医疗卫生、住房等公共资源,完善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办法,进一步提升流动人口的公共服务保障水平。
在再分配中的作用。财税制度是调节收入分配差距、促进共同富裕的主要再分配工具。实现共同富裕目标,需要着力扩大中等收入群体。具体到财税制度在再分配中的作用,主要可向加大个人所得税减税力度、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及健全社会保障制度体系等方面发力。第一,完善个人所得税制度。可考虑进一步降低个税边际税率,并相应调低不同收入档次的适用税率。第二,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在转移支付制度设计上,可进一步加大转移支付力度,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缩小不同区域间的差距。第三,健全社会保障制度体系。应持续优化社会保障体系,加快构建和完善促进区域均衡发展和保障基本民生的社会保障体系。
在三次分配中的作用。第三次分配指的是个人或企业在自愿基础上的慈善捐赠,可起到改善收入分配格局的补充性作用。加大对个人及企业捐赠行为的财税优惠支持,有利于激励个人和企业捐赠行为。为进一步提高市场主体参与第三次分配的意愿,可以适当提高个人和企业捐赠享受的扣除限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