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徐铁英报道 省医保局、省卫生健康委于近日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全面开展日间病房治疗医保支付试点工作,确定沈阳、大连、丹东、营口、葫芦岛5市和省直单位为先行试点。
所谓日间病房治疗,是指患者按照诊疗计划在一日(24小时)内入、出病房完成的治疗,因病情需要延期治疗的特殊病例,治疗时间不超过48小时,包括日间手术、化疗、高值药品注射治疗3种类别。
此次发布的《辽宁省日间病房治疗医保支付参考病种及操作目录(试行)》,首批包括44种日间手术病种、5种常见恶性肿瘤20种日间化疗方案及23种日间高值药品注射。今年6月底前,各试点市(含省直)要至少确定2家定点医疗机构开展日间病房治疗医保支付试点,日间病房治疗按病种付费的病种数量不少于20种。其他市将在2023年启动日间病房治疗医保支付试点。
将符合条件的日间病房治疗费用纳入医保统筹支付范围,日间手术和日间化疗的统筹基金起付标准及报销比例等,患者待遇与本地现行住院待遇保持一致,日间高值药品注射治疗统筹基金不设起付标准。日间手术治疗费用包括,日间病房治疗期间医疗费用、手术前一周内实施的与手术治疗直接相关的门诊检查费用、手术后一周内必要的门诊处置费用。日间化疗费用包括,日间病房治疗期间的医疗费用、治疗前一周内与日间化疗直接相关的门诊检查费用。日间高值药品注射治疗费用包括,日间病房治疗期间高值药品费用及必要的检查和处置费用。
办理异地就医备案的我省参保患者,省内及跨省异地日间手术及日间化疗费用比照住院开展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省内异地日间高值药品注射治疗费用按照《辽宁省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结算管理办法(2021年版)》有关规定结算。符合参保地日间化疗医保支付政策的跨省门诊化疗费用,因就医地按照门诊慢特病类别传输的,比照门诊慢特病开展直接结算,因各种原因未能直接结算的可按规定手工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