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辽宁省劳动模范和先进集体评选管理办法》(辽委办发〔2020〕9号)有关规定,现将辽宁省劳动模范推荐人选名单进行公示。自公示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名单如有异议,请于2022年5月25日前以电话、信函等方式向辽宁省总工会反映。反映问题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不得借机诽谤和诬告,电话、信函应署真实单位、姓名。信函的有效时间以发信时的当地邮戳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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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总工会
2022年5月19日
拟授予“辽宁省劳动模范”人选名单
欧晓涛 沈阳体育学院 教练员
孙 奇 辽宁省残疾人服务中心 运动员
刘 松 辽宁省残疾人服务中心 教练员
毛忠武 辽宁省残疾人服务中心 运动员
王锦芬(女) 辽宁省残疾人服务中心 教练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