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在全省率先推出

民事公益诉讼赔偿保证金提存制

辽宁日报 2022年05月19日

本报讯 近日,抚顺市检察院会同该市公证处签订《民事公益诉讼赔偿保证金提存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正式建立全省首项“民事公益损害赔偿保证金提存制度”。

该制度旨在破解当前公益损害赔偿金的履行难题,有效节约司法资源,切实提升公益诉讼办案质效。该制度明确,检察机关依法办理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公民个人信息领域侵害众多个人权益、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致使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受到损害以及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可以由检察机关办理的民事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民事公益诉讼赔偿保证金提存。

该制度建立后,为督促赔偿保证金履行到位、支付到位,进一步促进社会公益修复,实现公益诉讼价值提供有力保障,切实解决公益诉讼“最后一公里”的问题。

崔照明 张 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