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检察机关开展安全生产领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

辽宁日报 2022年05月10日

本报讯 记者刘乐报道 修改后的《安全生产法》已施行8个多月,安全生产成为检察机关公益诉讼的法定领域。日前省检察院制定下发实施方案,决定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为期一年的安全生产领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助力营造辽宁经济社会发展的良好安全环境。

方案提出,要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作用,突出预防性司法理念,以危险化学品安全、燃气生产经营安全、道路交通安全、特种设备安全、消防安全等领域重大风险为监督重点,督促相关行政机关依法规范严格执法,消除和防范重大安全事故隐患,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打击安全生产领域的违法行为,提高安全生产治理水平。

方案要求,各地检察机关要加大线索信息排查力度,结合本地区实际,深入摸排、分析本地安全生产突出问题;要充分发挥诉前程序作用,加强与应急管理、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共同推动解决本地突出的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协同推进安全生产领域综合治理和源头治理,切实减少和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