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反馈”为受到不实举报的党员干部澄清正名

辽宁日报 2022年05月08日

本报讯 “说实话,得知自己被人恶意举报后,我心里十分憋屈,今天终于释然了。我要感谢组织开展的澄清正名工作,为我们这些干部减轻了思想负担。”日前,铁岭县蔡牛镇榆树村党支部书记张文(化名)从县纪委监委工作人员手中接过澄清正名通知书时,难掩复杂心绪,哽咽地说。

不久前,铁岭县纪委监委收到一封匿名反映榆树村党支部书记张文的举报信。信中举报张文在任期间,利用职权暗箱操作,贩卖村小学校并截留钱款。县纪委监委立即启动程序,对问题线索进行初核处置,经核查取证,查实举报内容与事实完全不符。

为受到不实举报干部澄清正名,是践行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三个区分开来”的一项重要工作。铁岭市纪委监委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操作办法,对举报事实缜密核查,区分正常检举揭发和诬告陷害情形,依纪依法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及时为受到不实举报的党员干部澄清正名。按照被举报人属地及干部管理原则,由纪检监察机关组织召开澄清正名会议,向被举报人、所在党组织及干部群众代表公开反馈,说明有关问题核查过程、取证情况和核查结论,发放澄清正名通知书。

“缜密核查、阳光反馈,不能冤枉任何一个好人。”铁岭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在干部澄清正名会上表示,监督执纪既要有力度,也要有温度,对举报问题坚决查明、一查到底,澄清基本事实。据统计,今年以来,铁岭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采取书面澄清、当面澄清、通报澄清等方式,已对受到不实举报的26名党员干部开展澄清正名工作;精准把握政策、依规依纪依法,对16名党员干部作出免予处分或从轻、减轻处理决定。

李若溪 本报记者 王 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