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省政府《关于我省2021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 完成情况与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执法检查报告意见建议落实情况的报告》审议意见

辽宁日报 2022年04月30日

4月21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分组审议了省政府《关于我省2021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与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执法检查报告意见建议落实情况的报告》。

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审议中认为,近年来,省政府及有关部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振兴、辽宁振兴发展的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按照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工作要求,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低碳发展之路,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系统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文件和规定,采取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工作举措,以前所未有的力度狠抓环境保护和污染治理,主要污染物排放量持续减少,重点任务指标全面完成,各方面工作取得了突破性成效。2021年全省国考地表水断面优良水体比例同比提升5.3个百分点,大气六项污染物浓度首次全面达标,环境质量明显提升,人民群众环境满意度不断提高,实现了“十四五”环境保护工作良好开局。报告客观全面总结了2021年我省环境保护工作情况,实事求是反映了环境保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切实可行的2022年环境保护工作目标任务。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审议中也提出一些意见建议,主要有:

一要统筹推进碳达峰。系统考虑发展与减排、近期与长远、全局与重点等关系,不能“一刀切”,不能因为减排就不考虑发展,需要减更需要统筹,既需要理论测算,更需要按照周期变化进行校正,还需要结合一系列产业链,把减碳工作变为辽宁经济发展的巨大动力。要把着力点放在能源和产业结构优化调整上,大力发展核电等清洁能源,提升煤炭等化石能源综合利用水平,严格管控火电发展,关注钢铁、石化、水泥等重点工业领域煤炭消费情况。加大科研经费支撑保障力度,加强重要领域和核心环节科技攻关,推动绿色低碳技术研究应用。(下转第三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