擦亮“信用辽宁”金招牌

辽宁日报 2022年04月15日

(上接第一版)

我省还不断拓展重点领域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广度和深度,目前已在税务、海关、医疗、电力等14个领域开展信用分级分类监管,行业部门对运用信用手段实施监管正在成为共识。

良好的信用环境,离不开制度呵护。按照省委部署,我省去年先后出台了《辽宁省惩戒严重失信行为规定》和《辽宁省社会信用条例》两部具有时代感和辽宁辨识度的信用法规,为“信用辽宁”建设提供了法治保障。尤其在联合惩戒方面,机制逐步完善,去年,针对省内相继发生多起燃气爆炸事故,我省以安全生产领域对失信主体实施联合惩戒为切口,制定了《辽宁省安全生产领域严重失信联合惩戒实施方案》,提出了11个行业领域33项联合惩戒措施。

政务诚信,同样是我省诚信环境建设的重要环节。我省聚焦政务领域最突出的严重失信行为,制定了《辽宁省政务严重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实施办法(试行)》,对各级政府及其组成部门的政务行为进行规范,对破坏营商环境、损害国家机关公信力的不履约不践诺、不作为乱作为等政务严重失信行为予以惩戒。

“十四五”时期,是我省实现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极为关键的五年。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有利于发挥信用推动全省产业结构优化、经济发展提质增效的强大支撑作用,实现信用机制深度融入经济发展和社会治理体系,为辽宁振兴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省发展改革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我省将对标省党代会提出的工作要求,采取有力措施,狠抓落实,重点围绕三个方面深入推动辽宁信用建设:从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四个领域全方位打造新时期辽宁信用环境;构建行政、市场和行业齐抓共管,社会广泛参与的失信惩戒格局;拓展守信联合激励,让守信有价、守信有用的示范更加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