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部最高法追授滕启刚同志 “全国模范法官”称号

辽宁日报 2022年03月31日

本报讯 记者刘乐报道 日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最高人民法院联合印发决定,追授鞍山市千山区人民法院四级高级法官滕启刚同志“全国模范法官”称号。

滕启刚同志是中国共产党党员,他扎根基层法院工作30年,历经刑事审判、行政审判、派出法庭等多岗位锻炼,对党和人民始终怀着深厚情感,以恒心践初心、以生命担使命,勤勉履职、忘我工作,为人民司法事业作出积极贡献。2021年6月4日突发疾病去世,终年57岁。

滕启刚同志坚持严格公正办案,总是深挖每一处细节,求证每一个真相,确保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法律、历史和人民的检验。他积极投身基层治理,主动走进群众中间,用乡亲们熟悉的语言、听得懂的方式释法说理,创建用心调解、用情疏导、用法释疑的“滕氏调解法”,真正把矛盾化解在源头,切实把纠纷化解在基层。他甘于清贫、廉洁自律,珍惜法官名节,涵养家庭美德,从不用身份和权力谋私利。他崇德向善、心有大爱,不计得失、不慕名利,以赤诚之心、无私之爱、公正之举、廉洁之德树立起新时代人民法官的光辉形象。

决定指出,党的十九大以来,全国各级人民法院涌现出一大批品格高尚、实绩突出的先进典型,滕启刚同志就是其中的优秀代表。他忠诚担当、甘于奉献,表现突出、事迹感人,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积极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优秀党员,是新时代人民法官中忠诚敬业、倾心为民的杰出代表,是全国法院队伍教育整顿期间涌现的先进典型。

决定号召,全国各级人民法院要广泛开展向滕启刚同志学习活动,教育引导广大干警以先进典型为榜样,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锐意进取、拼搏奉献,奋力推进新时代人民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切实履行好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的重大责任,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法治中国提供有力保障,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